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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99%都错了!真不是这么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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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99%都错了!真不是这么玩的!

时间:2016-05-12 09:10|点击:

  

  社会变化的总方向一万年没有变过,越分工越细,一切的新工具都是促成人的分工越来越细。

  什么是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有偿让渡资源使用权给他人,让渡者获取回报,分享者利用分享他人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

  该术语最早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JoeL.Spaeth)于1978年提出。但其现象却是在最近几年流行的,其主要特点是,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个体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资料来自MBA百科)

  “共享”是什么?

  对共享经济的疑惑在2013年就已经出现,但当时更多是从对它试图打破常规的质疑,大多数专家肯定了共享经济的成就,但同时认为“共享”一词具有混淆性。

  2013年《Slate》刊登了一篇文章说没有所谓的“共享经济”,作者Matthew Yglesias认为“共享”是对各种不同业务的一个相对简称,他举了租车服务公司Zipcar的例子,指出此模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它并不是一种合作式共享,而是单家公司拥有许多车辆,然后以短期租赁方式提供给顾客。然后仿照这种方式,许多城市的自行车租赁也流行起了“共享”这个词,然后就出现了Airbnb这样的短期住房租赁平台,这是因为住房市场和酒店市场已经被严格规范,而这样的一种形式却可以成为擦边球。他最后举了这样一个日常生活的例子,他和邻居共有的一把雪铲可被称为“共享”,这是因为他们有共用的楼梯需要在下雪天打扫,而且他们共享着做这份工作的责任;但如果他独占这个楼梯,而在其邻居每次使用楼梯的时候都会征一小笔费用,那这反而走到了共享的对立面。

  2014年《时代》杂志也指出了“共享”这个词的迷思。很显然“共享经济”就是把你拥有的车、房屋、空间和其他可以想象的所有物“共享”给陌生人,但在一般共享的情景里,人们出于好意而不求回报,但在这样的商业模式中,总是会涉及到金钱的流转,而用P2P这样的模式描述虽然显得冷漠了一些,但更恰当。另外,很多案例——例如停车空间租赁MonkeyParking——因涉及到公共空间所有权争议而受到政府警告,而且可能会使相对弱势的人更难停车,显然由于监管还无法跟上技术与市场的发展,更多问题还有待解决。最后,作者Brad Tuttle指出“共享经济”被认为是一种老套的赚钱策略,因为缺乏监管与劳工剥削,人们曾将Uber与老式资本公司相比,Uber司机也开启了他们的权益抗争,好像在表达:为什么市值过百亿的Uber公司不能将其财富与司机们共享?

  看上去,关于“共享经济”最重要、争议也最大的似乎是其实质与名称的不符,即很多人认为它是大公司运用的欺骗性推广策略,大公司借共享之名实现自身商业利益。那么共享经济中“谁在共享什么?”可能对这一问题做稍微深入的探讨能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这一模式。

  揭开“共享”的外衣:大公司的工具

  2016年6月《大西洋月刊》指出,共享经济中,Uber和Lyft这样的公司存在着员工错误归类的情况,司机的法律地位是承包人而不是雇员。这种做法对公司雇员来说是好事,但对司机来说却有潜在不利。雇员有最低工资保障、加班福利、健康保险、失业福利、就业证明和其他形式的补贴,更重要的是抽成比例降低,而归类为承包人便为公司省了很大一笔钱。司机雇员身份的缺位会增加其职业的脆弱性,当不好的事情发生时,他们无法得到应有保护。Vice也在2016年2月的一篇报道中指出,Airbnb最近的一项用户数据显示,大量房主其实拥有不止一处房产,他们有能力出租一套住房而住在自己另外的房产中。

  此外,《财富》杂志在2016年7月的报道中提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共享经济”,因为这一称呼是不准确的(因为没有人在分享任何东西),而且因为像Uber、Airbnb这样的公司经常将其作为一种公关策略。看起来,这些公司是希望利用“共享”这个词来传递一种利他主义的光彩,从而达到商业要求。同时,作者Jeff John Roberts还提出了几种可以替代“共享经济”的称呼:“零工经济”(Gig Economy)、“租赁经济”(Rental Economy)或“随叫经济”(On-demand Economy)。

  2016年《卫报》Alex Hern指出,进入2010年,“共享经济”作为流行词的地位稳定下来,与此同时其焦点也已经从引领开放资源的风潮缩窄到利用技术提高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这一概念离开的时机已经成熟,随着西方失业率依然保持较高水平,“后增长资本主义”弥漫,对世界做不同诠释的观点很受欢迎。而且这种“共享经济”模式看起来双赢,就像家里有一个钻孔机364天都不会被用,那为什么不让别人用呢?然而很快这种“共享”的光芒就遇到了一个问题:我的就是我的,为什么要给别人用?现在一些国家也出现了不同的经济模式,如美国的“1099经济”,意指针对独立承包人的税务制度,英国与此相似的也有“零小时合同”,这是一种就业协议,没有固定时间而且不保证会有工作。是否它们会取代现在这种经济模式还需时间证明。

  “共享”的未来:消费者能获得什么?

  尽管现在这样一种模式已经被讨论很多,但究竟如何在未来商业中取胜,如何维持创造性破坏后的优势,却显得不那么容易。

  2016年《哈佛商业评论》指出,那种被称为“共享经济”的经济模式其实应该是“使用权经济”(Access Economy)。消费者为某物在某段时间的使用权而付费,这是一种利益交换,而消费者在这一行为中是功利主义导向,而不是社会或价值导向。作者Giana M. Eckhardt和Fleura Bardhi对Zipcar研究表明,消费者在使用服务时并没有因“共享”而产生一种双向性的义务,也没有产生交流的意愿,仅仅以匿名方式体验服务,而且依赖于服务公司对分享系统的管理,以确保它对每个人的公平。率先了解到这一点的公司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例如Uber的定位就是低价、方便和可信赖,而其竞争者Lyft的定位是友好与社区感,强调消费者“共享”的意愿,后者在市场的增幅不如前者显著。在“使用权经济”中,成功的关键有两点:顾客不在意哪个平台可以提供最有社会互动和社区感的平台;顾客对“使用”与“拥有”的认知不同。所以在这样的一种商业模式中,强调消费者可以获得的利益非常重要。

  正像罗辑思维的老罗最近说的:

  这一两年有一个词共享经济,共享经济在假设,人类会有大量的剩余,通过互联网协作起来迸发出巨大的能量。

  我并不认同共享经济,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一个老太太上午做完了家务,中午她反正要给家人做饭,不过就是多做上30份饭卖给邻居,这是共享经济?错了。这个老太太要不了三个月一定是两个结果:累得不想干了,或者雇工上牌照专业干。Uber刚到中国的时候我还开过他们的车,现在兼职Uber司机越来越少,这就是我讲的从人的角度重估一切商业价值的原因。

  社会变化的总方向一万年没有变过,越分工越细,一切的新工具都是促成人的分工越来越细。

  Uber和滴滴出行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其实是直接交易越来越替代间接交易。原来我是一个司机,我的能力必须得间接性地卖给企业和出租车公司才能兑现。现在有了互联网工具,我的驾驶技能可以有更高效率的销售。为什么直接交易会替代间接交易?因为整个现代社会的本质是“封装复杂,接口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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