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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应给大学学费上涨立几条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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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应给大学学费上涨立几条规矩

时间:2016-07-04 14:48|点击:

近日,广东省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消息引发关注。中国新闻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初以来,广东省和江西省决定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已有十多个省份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

大学学费未必不可以上涨。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尤其是高校办学成本不断提高,大学学费适当上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正当的。对此,想必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但是,大学学费不能想涨就涨,更不能想涨多少就涨多少。对此,各高校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有清醒的认识。总而言之,大学学费上涨要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高校难免会有上调学费的冲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也可能把关不严,笔者认为,为防止大学学费乱涨价,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当明确订立几条规矩,保证大学学费上涨做到适度合理、公平公正。

其一,公开高校办学成本明细账,加强成本监审。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均教育成本,即高校培养一名大学生究竟要花多少钱。尤需注意的是,一些高校种种铺张浪费造成的损失,不能被计入生均教育成本。换言之,生均教育成本应是培养一名学生的“必要”支出,那些“非必要”的支出不应该由学生来埋单。

其二,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和吸纳民众意见。大学学费关乎民众切身利益,按照规定,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必要程序,而不能由高校与价格主管部门密谋而定。大学学费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家长们的教育投资与收获的回报是否相称,普通民众最有发言权。“兼听则明”,兼听高校与百姓的意见,兼顾高校与百姓的利益,才能让大学学费调整更加公平合理。

其三,大学学费标准不得超过生均教育成本的25%。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也就是说,高校教育成本的“大头”由政府和高校承担,学生只承担其中一小部分。25%是一条“政策红线”,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逾越,去年6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高校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

其四,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等教育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毕竟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况且,我国的高校绝大多数是公办学校,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目前高校中特困生、贫困生的比例高达20%以上,学费上涨会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保证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一句庄严的承诺,高校既然增收了那么多学费,就该多拿出一些来资助贫困学生。在某种意义上,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既是大学学费上涨的一个基本前提,也是为学费上涨“正名”的一种必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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