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公告(第三次)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录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并安心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6)临港籍(沙坪街道、白沙湾街道)的复退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8)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程序和方法
(一)自愿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临港开发区公安交警大队(五大队)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报考者填写《临港开发区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警辅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二)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缴纳考务费50元。缴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岗位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形式。先进行体能测试(具体体能测试项目详见附件),再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开考比例。
原则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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