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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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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2017年10月30日)

时间:2017-11-03 09:26|点击:

国务院决定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全面推开,实质上取消了营业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且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也进行了简并税率的改革。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废止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改是上述税制改革成果在税法上的体现,将为下一步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和增值税立法奠定基础。”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营业税暂行条例废止 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此举旨在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为下一步深化改革铺路。

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两件大事

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10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两件大事。

我国将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促进实体经济转型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加快转型升级。工信部副部长陈肇雄表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旨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对打造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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