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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布局法治建设 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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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布局法治建设 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

时间:2017-08-11 08:00|点击:

  据浦东新区消息:最近,《将改革进行到底》大型政论片正在热播。作为改革的试验田,上海和浦东的元素在片中多次出现,特别是该片把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放在了“在法治的轨道上来推进改革”的高度加以论说,进一步彰显了法治之于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极端重要性。与此同时,浦东近期工作的一个关键词,不谋而合也是“法治”。

  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形成

  7月20日,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四届区委召开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浦东的实施意见》,一直秉持“法治先行”的浦东新区,在这次全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打造法治浦东”的“路线图”,提出了“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基本建成全国法治示范区”的新目标。

  7月28日下午,浦东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又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题,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该《决定》鲜明地提出,要加快实现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到2020年,率先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同时,《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也呼之欲出,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依据区委《意见》和人大《决定》,正在紧锣密鼓修改完善中,各项举措都有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今后,每年将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决定》与《意见》《方案》构成了浦东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人大常委会作决定,就是要体现区委要求、政府和社会需求、人大在法治建设中应有追求的有机统一。

  以法治促改革促创新

  记者了解到,这次浦东谋划布局法治建设,一个很重要的初衷,是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关切。前期在调研当中,无论是区委、区政府还是人大的调研,许多投资者都讲到,他们对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在法治建设上有更高的期待,“自贸试验区就是要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他们既赞赏上海、浦东推出的一系列扩大开放、促进投资的政策,同时感到如果能够把政策转化为法律,这样才能更好亮明更加改革开放的态度。还有不少投资者谈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没有对知识产权强有力的保护,就无从谈起,上海、浦东理应在这方面做得更好”。

  新区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投资者越来越不看重有没有‘红头’文件,而是更看重有没有‘法’”,“依靠政策优惠获取发展动力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以法治促改革、促创新,才能增强未来发展制度创新核心竞争力”。可见,在推进法治建设,营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上,政府和企业想到了一起,所以,也得到了许多投资者的赞许和肯定。

  为什么是法治?这次新区的相关《意见》、《决定》作了很好的注解:当好排头兵的排头兵、先行者的先行者,必须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战略部署上坚定自觉、积极作为;

  推进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纵深推进、系统集成,必须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增强制度创新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补短板、优治理、惠民生,必须强化各级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必须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氛围。

  政府活动

  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中央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市十一次党代会上对依法治市有一个很明确的提法,“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浦东的同志看来,“这是一个画龙点睛之笔”,凸显了法治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也是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着力点。

  这次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即由此切入,“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政府活动”这条主线贯穿全篇。以法治引领政府活动,就是重点聚焦立法和决策活动;以法治规范政府活动,就是重点聚焦执行和监督环节,而以法治保障政府活动,就是重点聚焦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人才培养、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环境营造等要素,触及了决策、执行、监督权力运行的方方面面,又抓住了重点环节。“重点就是着力点、突破点,对照更高的标准,在不少方面浦东还有提升的空间,还要做更多的努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亮明了自己的观点。

  对此,《决定》作了积极的回应,提出了一系列的举措。比如,提出打造“三区一堡”,必须完善法律制度供给机制,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有效回应法治需求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广负面清单管理理念,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快推动“证照分离”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实现市场准入审批事项改革全覆盖,率先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全面实施“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机制,大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对新领域、新业态的管理执法和对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的监测预警、处置执法、行刑衔接;加快实现企业事务“全网通办”、个人事务“全区通办”、政务信息“全域共享”,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感受度;加快完善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打造法律服务高地;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配合,创新快速维权工作机制。这些举措,体现了鲜明的“浦东元素”和改革创新的追求。

  《决定》还提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加强法律审核、备案审查、动态评估、及时清理;加快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完善执法程序,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优化法治机构,充实法治力量,推动重心下移、管理下沉、权力下放;建立健全鼓励干事创业的容错免责机制,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等等。

  人大应积极主动

  有效监督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大作为十分重要的法律机关,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建设,“这次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相关授权,作出的带有‘法律元素’的重要决定,是落实‘强化法治’要求的重要举措”。

  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来说,《决定》立足人大自身职能特点和优势,围绕强化“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浓墨重彩,也相应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决定》共27条,其中直接、间接涉及人大的就有10多条次。比如提出加强法制前瞻性研究,积极反映浦东立法需求,支持配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运用市人大相关授权,为浦东先行先试提供法治支撑;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浦东正确实施;推动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运用监督“组合拳”,加强工作监督,开展对政府的工作评议;率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高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的水平,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人大依法加强监督,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司法保障促进依法行政;监督推动学法、用法、考法;推动政府落实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制度,等等。

  记者还了解到,在《决定》出台过程中,浦东人大的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成立了起草小组,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且抽调10名同志组成专班,常委会办公室和法制委、内司工委一道,历时5个多月开展调研和起草。前期,采取座谈、访谈、考察等方式,面向基层一线、面向市场主体、面向社会各界,先后组织召开15次座谈会和多次访谈,形成了“3+2”报告,也就是关于法治浦东建设、法律制度供给、法治政府监督的3个调研报告,以及赴广东、湖北等地学习的2个考察报告。《决定》初稿形成后,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汇聚各方面共识,先后作了18次修改,努力使《决定》日臻完善,最终顺利通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抓好《决定》后续实施的监督检查,努力为浦东法治建设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区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关键在于抓落实、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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