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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护佑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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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护佑绿色发展

时间:2016-05-03 16:13|点击:

  人间四月,春意盎然。站在河南省南召县宝天曼景区,放眼望去,年前村民张老汉失火烧焦林地上补植的50多亩林木如今已满目青葱。回想起一年前被烧毁的林木,张老汉至今痛心不已,但作为“一议三令”的受益者,他从心里感激检察机关。

  正是这起失火案,触发了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提出的“生态复原管护协议、植树令、管护令、复原令"一议三令"的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新模式”,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2015年以来,南阳市检察院创新监督机制,在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群众关注的领域开展多类专项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6件72人,监督立案55件60人,监督立案数量位居该省检察机关前列,挽回经济损失8100余万元,为南阳的碧水蓝天筑牢了法治保障。

  变“事后监督”为“事先阻击”,追责不再“怕见光”

  南阳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的伏牛山山脉,这里矿、林、地、气、水等资源丰富,给当地人民带来福祉,但近年来也出现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还催生出“黑色产业链”。

  2015年12月,宛城区溧河乡村民向南阳市检察院举报:“村里承包的价值20余万元的名贵杨树一夜之间被毁,你们可得替我们把案子查清楚。”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发现自2013年以来,宛城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负责人张某先后收受某木材加工厂老板卢某“好处费”4.6万元,在未到现场勘查的情况下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30余亩名贵树种被滥伐。2016年4月13日,该院以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受贿罪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由于环保领域违法行为多为游击战、捉迷藏,搜集证据难度大、鉴定程序复杂,因此必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阻击"。”南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王金荣说。为此,该院围绕林、矿、地等领域寻求突破口,注重从群众举报、普法宣传、媒体曝光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督促执法部门“揭短亮丑”,打击到位。他们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会签了“保我青山绿水”专项立案监督实施方案、常态化涉刑案件报备规定等制度,公安、环保等3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报备案件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去年以来,该院向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1份,协助涉案单位建章立制,推动了生态保护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变“单兵作战”为“协同打击”,公权不划“自留地”

  镇平县是南水北调中线主干渠必经地,是中国“玉雕之乡”。去年以来,在南阳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中,镇平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等单位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的若干规定》,对影响较大、复杂敏感的污染环境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监督,快审快判,共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保护了玉乡“绿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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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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