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务舆情要求: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必须开发布会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重点内容和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
通知明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开展督查,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六类政务舆情需要重点回应,包括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打造“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预案。
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涉及省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省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市、县(市、区)的政务舆情,市、县(市、区)政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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