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前9月地表水评价断面优良比例为75%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前9月地表水评价断面优良比例为75%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生态环境部今日公布2019年第三季度(7-9月)和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指出,1-9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实测1930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0%,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通报介绍,2019年1-9月,1940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采用采测分离模式开展监测。实际开展监测的断面共1930个,其余10个断面因断流和交通阻断等原因未开展监测。
总体水质状况
通报指出,第三季度,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实测1918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4.1%,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第三季度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1-9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实测1930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0%,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1-9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第三季度,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5.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劣Ⅴ类为3.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其中,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长江、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良好,辽河、淮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第三季度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1-9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8.6%,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劣Ⅴ类为3.3%,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西北诸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长江流域水质为优,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4 1-9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重要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第三季度,监测的110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65.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3%,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监测富营养状况的106个重点湖(库)中,1个湖(库)呈重度富营养状态,占0.9%;9个湖(库)呈中度富营养状态,占8.5%;27个湖(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占25.5%;其余湖(库)未呈现富营养。
其中,太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巢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白洋淀为中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1-9月,监测的110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68.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3%,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影响湖(库)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监测富营养状况的107个重点湖(库)中,7个湖(库)呈中度富营养状态,占6.5%;21个湖(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占19.6%;其余湖(库)未呈现富营养。
其中,太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巢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洱海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白洋淀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参加排名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覆盖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1940个为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110个为入海控制断面)。
2019年1-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来宾、柳州、云浮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吕梁、营口、深圳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四平、运城、邢台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营口、吕梁、铜川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
附表
2019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
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2019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
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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