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审计报告出炉 部分央企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浪费超百亿
六、《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指出:
4.86亿元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被挪用
今年发布的审计结果是连续第4年对保障房进行跟踪审计。此次审计查出套取挪用城镇安居工程资金较上年减少78%。但审计也发现,187户补偿对象通过编造虚假产权资料等方式骗取征地拆迁补偿9617.88万元。102个单位以多报改造户数、重复申报、编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套取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资金2.72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资金1.83亿元。142个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资金4.86亿元(含农村危房改造1847.64万元)、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13.22亿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修建公园场馆、房地产开发和平衡财政预算等支出。此外,41个基层经办机构和一些村镇干部以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或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骗取、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48.38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24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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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计署关于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 指出:
8.43亿元扶贫资金被长期闲置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年均增幅达18.1%;2015年增长至467.45亿元;今年再增201亿元,增幅达43.4%。但审计却发现,有8亿多元拨往贫困地区的“救命钱”却趴在地方政府的账上“睡觉”。
审计结果显示,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的闲置超过15年。这是审计署继去年公告广西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后,再次曝光扶贫中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采取追缴资金、统筹整合、加快资金下拨等方式,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2.02亿元,有22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处分,制定、完善扶贫相关规章制度55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审计回声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去年剔除900万假贫困户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扶贫办高度重视。我们从两方面采取措施:第一方面是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查处。2013年对19个县的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在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追回了违规的资金,下拨了滞留的资金,处理了100多个相关责任人。第二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审计建议,我们想办法改进制度,堵塞资金漏洞,让扶贫资金更好地达到使用目的。譬如为了更好地整合资金,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我们在全国200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涉农资金的试点,把过去零零散散的钱变成整的钱,把滞留的钱盘活,更好地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审计对推动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的审计中发现广西马山县扶贫工作存在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我们根据这个意见在全国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国动用了200多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去核实情况。有900多万原来建档立卡不够精准的,就给剔除出去了。还有800万的贫困群众,过去没有识别准,这一次重新识别登记录入。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扶贫对象的识别就更精准了,而且实现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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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指出:
3.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等
我国自1996年工伤保险试行以来,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14亿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7489万人。这次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审计发现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86亿元。其中:有17个医疗康复机构、131人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基金6489.55万元;310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待遇358.21万元;29个财政保障经费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等单位挪用工伤保险基金5596.71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5个单位违规多征收或预收工伤保险费7061.34万元;37个经办机构向809人违规发放待遇1662.08万元;部分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少计基金收入、少报单位欠费等17406.51万元。
有关地方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截至2016年4月底,17个省份已追回资金5784.94万元、补发待遇59.03万元、退回多收保险费186.63万元、补报欠费金额110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曝光台
2013年至2015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14家下属单位将工伤保险基金4703.9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2013年至2015年9月,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多征收99家单位工伤保险费43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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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计署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结果》 指出:
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对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资金的审计查明,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下达18个省份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中,有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其中4.22亿元滞留超过2年;12个省份的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闲置资金29.28亿元,其中9.4亿元闲置3年以上;5个省份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当等造成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6个省份的9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报大建小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此外,审计结果指出,有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15年底,有276个(占31%)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未按期开(完)工;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因市场变化、论证不充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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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国家审计在反腐败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也揭示出一些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署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在就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答记者问时表示:对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工作报告归纳了四个特点,就是滥用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基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一条龙”式造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借助网络技术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国有企业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有关部门对近年审计反映的企业失职渎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造成损失问题,未有效履行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报告公告等职责,未明确企业重大损失确认和追责问责标准,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监督约束弱化,以致有的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等建议。
(责任编辑:宋埃米 HT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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