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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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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

时间:2016-07-13 11:32|点击: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我市质监工作,根据当前舆情发展特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掌握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12365”投诉举报中心等媒体、平台对质监工作动态、干部队伍建设、民生民情等方面信息的报道、评论及投诉,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质监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长:黄秀勇

副组长:林晓东

 员:许毅斌       吴学军  黄云峰  陈明春  钱作亨  蔡瑞春  杨晓东  潘健康      邱 旭     毛小米   林笑蕾    鲁智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舆情收集、汇总、分析、处置(以下统称舆情监测)以及相关回复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林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许毅斌、邱旭、毛小米、林笑蕾、鲁智省担任。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收集舆情信息、查清事实真相、确定事件性质;舆情的媒体应对、处置决策、新闻采访管理;确定新闻发布的方式、时机和内容;对事件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对事件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

局领导及工作小组成员的有关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吴功宜:统筹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

黄秀勇:协助局长分管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

  鹏:负责分管线上工作的舆情处理;

郑朝晖:负责分管线上工作的舆情处理;

陈光迈:负责分管线上工作的舆情处理;

林晓东:负责日常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

许毅斌: 负责日常舆情处置的法律把关工作;

  : 负责质量与标准计量方面的舆情监测及作出相关回复业务解释;

吴学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方面的舆情监测及作出相关回复业务解释;

 

黄云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舆情监测及作出相关回复业务解释;

陈明春:负责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监测及作出相关回复业务解释;

钱作亨:负责塘下分局辖区内的舆情监测;

蔡瑞春:负责安阳所辖区内的舆情监测;

杨晓东:负责飞云所辖区内的舆情监测;

潘健康:负责计量检定方面的舆情监测及作出相关回复业务解释;

  侠:负责产品质量检测方面的舆情监测及作出相关回复业务解释;

  旭:负责“12365”电话、网络投诉平台和书信投诉举报等舆情监测以及相关投诉举报的回复;

毛小米:负责报刊的舆情监测;

林笑蕾:负责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的舆情监测;

  健:负责网络(瑞安论坛、温州论坛等各大论坛及新浪、网易等网络新闻媒体)舆情监测;

鲁智省:负责各成员间舆情信息的汇总。

四、舆情分类及处置原则

   (一)分类与级别

根据舆情所指向的人和事的实际情况,将舆情分成“造谣生事”、“检举揭发”、“意见建议”、“事实报道”四种类型。

根据舆情反应的内容和影响力等因素,将舆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级别。

认定为“一般”级别的情况:网络论坛中主贴内容不敏感,但有一定跟帖量和点击率,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本地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及网络新闻媒体中涉及到质监工作负面报道的;对质监工作或投诉处理不满反映到同级市政府或上级质监部门的。

认定为“较大”级别的情况:网络论坛中主帖内容较敏感,跟帖量和点击率较多,影响较大的;县级以上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及网络新闻媒体中涉及到质监工作负面报道的;投诉举报平台中一个月内涉及5件(含)以上类似投诉举报案件的;对质监工作或投诉处理不满越级反映到上级政府或省级质监部门的。

认定为“重大”级别的情况:网络论坛中主帖内容尖锐、跟帖和点击量特别多,社会影响巨大的或在连续时间(一个月)内各大论坛发主贴总数超过10篇的,社会影响较大的;省级(含)以上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及网络新闻媒体中涉及到对质监工作负面报道的;对质监工作或投诉处理不满反映到省级(含)以上政府或国家质检部门的。

(二)应对与处置

对突发舆情事件,工作小组要积极回应,及时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要根据舆情的分类和级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1、应对要求

对“一般”级别的舆情,要求工作小组成员在做好初步分析、登记的同时,于1天内将有关舆情汇总信息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牵头及时对涉及的科室(单位)、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研究后视事件发展程度确定是否予以正面回应或上报。

对“较大”级别的舆情,领导小组成员需填写《较、重大舆情处理单》并于1天内上报组长和局长,由局长召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小组会议,及时查明事件或问题真相,并将处理经过及结果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领导汇报,必要时还要形成新闻通稿,以官方身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情真相,引导视听。

对“重大”级别的舆情,需填写《较、重大舆情处理单》并在1小时内上报组长和局长,经研究及时将舆情情况向温州市局、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汇报。在上报的同时,由局长召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小组会议,及时查明事件或问题真相,形成新闻通稿,以官方身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情真相,引导视听,并视情况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2、处置原则

1)及时迅速。舆论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方式,也是发泄的一种平台,各成员一经发现舆情,要及时分析、分类上报,全方位进行跟踪,留意动态发展;要在舆情发展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前,及时、果断做出回应和处置,避免因反应迟缓,引起群众不满,导致舆情进一步扩大升级。

2)依法公正。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出回应和处置,充分尊重媒体、群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及监督权,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问题,善意的对待、客观地辟谣、理性地沟通。

3)统一口径。与媒体、群众的沟通和对舆情的回复,要统一部门、统一口径,要事前充分沟通,由办公室或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或回复。对回复的内容,应建立由涉及部门作出事实汇报、领导审核把关、统一对外发布的舆情应对程序,防止各部门各说各话、互相矛盾,被群众误解、操作,造成工作被动。

4)公开透明。对舆情的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让群众充分了解事实真相的机会,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五、工作流程

(一)舆情的收集

    每天至少1次对网络和报刊舆情进行浏览和收集,每周至少1次对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舆情进行浏览和收集,每月至少1次对投诉举报平台的相关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发现与质监有关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二)舆情的上报

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舆情并形成《舆情处理汇总表》(附件2),每周五由专人负责汇总并交由组长审阅,由组长将本周的舆情及处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若属于较大舆情的,各成员要在发现舆情的1天内向组长汇报;若属于重大舆情的,要在发现舆情的1小时内向组长和局领导汇报,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较、重大舆情上报需填写《较、重大舆情处理单》(附件3),并依批阅意见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三)舆情的处置

    各成员应严格按照舆情情况确定分类、级别,并按要求最好处置工作。上报的“一般”级别舆情信息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汇总梳理,工作小组将根据汇总结果对上报的舆情信息进行再分析确认。如果认定舆情信息的级别高于初步分析结果的,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处理。“较大”和“重大”的舆情应严格按照应对要求、处置原则进行处理。

    (四)舆情的跟踪

在上报的同时应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应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必要时,根据需要积极从正面澄清事实、做出回应,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舆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做好舆情的后续情况调查反馈,对未达到工作有关要求的,应及时向组长或局领导汇报。

(五)舆情的汇总

舆情应对与处置办公室应每月定期对监测的舆情进行汇总并报送领导阅示。舆情事件处置结束后,要积极总结舆情发生原因、传播特点、处置经验、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报告以便总结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要着眼于“快”字,既要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又要找准问题的根源,迅速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造成负面影响。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向社会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的避免或者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全市质监系统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明确职责,严明纪律。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对违反工作纪律,知情不报、虚报瞒报、随意散布消息或者处置不力,造成重大消极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人员分工及联系表》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

附件1(115).doc

2、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流程图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

附件2(115).doc

3、《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处理汇总表》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

附件3(115).doc

4、《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较、重大舆情处理单》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实

附件4(1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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