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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舆情,积极反馈方为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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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舆情,积极反馈方为良策

时间:2016-07-11 12:52|点击:

昨天,《人民日报》第4版“人民论坛”刊发《一味低调非良策》一文,重点提及地方领导干部的新闻舆论工作。文章指出,一些地方主要负责同志还不适应媒体传播格局的深刻变化,骨子里仍然把新闻舆论工作当成花瓶,认为中看不中用,只要不添乱,就可有可无。还有的同志思维停留在“防火防盗防记者”阶段,不懂得同媒体打交道。(5月25日 人民网)

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相互联系的世界中,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智能通讯设备技术的飞速发展,媒体传播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以往的“硬媒介”转换为“软媒介”。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统计,我国上网人数已突破7亿,其中一半以上是移动互联网用户;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的“另一空间”。互联网已成为人民群众讨论时事、宣泄不满、交流情感的一个重要的平台,作为领导干部不了解网络,不参与网络,势必难以跟上新形势、新常态。作为一级领导干部,显然用老办法来应对新闻舆情已经行不通。        

应该看到,还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舆情传播重视不够,对媒体传播的“变革”不够敏感;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认很难进步,便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并没有花心思在舆情应对和宣传;有的认为低调做人做事,“枪打出头鸟”,说得太猛容易遭受季度,还有的认为宣传就是言多必失。说到底是应对舆情和宣传上做得不够,甚至会有 “防火防盗防记者”的错误意识。一味地低调便容易成为一种默许,也容易使得事件发展到不可控的地步。        

要区分对待舆情焦点。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时间,有的事件需要“热处理”,有的事件需要“冷处理”这样案例不在少数。比如,在“表哥”之后是“房叔”,“房妹”之后又现“房姐”、“房婶”,怎么不叫人“审丑疲劳”?而这恰恰为舆情“冷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而还有一些时间,诸如绵阳“法官开房”和“阆中公判讨薪民工”事件已经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那么则需要“热处理”,要通过“热处理”表明一种态度,回答公共质疑的义务,并还原真相,而集体失声,便会给舆论一个机会,一个随意发展的机会,若有一天发展到了无法控制的程度,其会严重危害社会和政府公信力。       

事实胜于雄辩。辩不是为了辩解,而是要澄清事实真相,错了道歉,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个谎言需要一百个谎言来圆,真相总有浮出水面的一天。广大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好现代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回应群众关切、回应群众关注,有了新政策、新规划、新动向不能只在部分人群中口口相传、心领神会,而应该积极利用好现代媒体手段在更多、更广泛的人群里得到讨论和响应。这样才能调动起当地民众的参与积极性,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确保公共政策透明、权力运转透明。(文/杨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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