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一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公司董事罗艳、赵立志、张春燕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6-017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com.cn)刊登的2016-018号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6-019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修改为:
第七条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
(2)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3)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修改为: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罗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骆家马龙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赵立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福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
6、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葛长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德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李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6-020号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艳女士:53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中央企业先进个人,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2005年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2006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先进个人,2009年全国三八红旗手,2011年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出口五部总经理助理,成套工程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长,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沃特尔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罗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377,476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骆家马龙 先生:51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北京华隆进出口公司董事长,江苏华隆兴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北京凯姆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师、总裁,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会长。
骆家马龙 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立志先生:45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记者、编辑,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总裁秘书,本公司综合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立志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217,901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福生先生:64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汽车工业公司副经理,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浙江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汽车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张福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长银先生:52岁,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内著名实战派财税专家,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税务筹划的研究和应用工作。曾主持财政部课题《入世后我国机械产业发展的财税对策研究》和审计署课题《企业利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设计》;出版了我国第一本《大众会计学》,开创我国会计普及之先河;编写高等农林院校十五规划教材《会计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21世纪会计教材《审计经典案例评析》;为全国领导干部编著《领导者会计学》、《领导者税务学》、《领导者审计学》等多本专著,其中《领导者会计学》被中央党校选为教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线领导编写《新农村:帮你应用会计增效》和《新农村:帮你减轻经营税负》;2012年出版《长银财智丛书》一套八本,很受市场欢迎。主持企业合作项目二十多个,其中2013年与航天信息企业合作的财税一体化项目,为我国的会计教育提供了全新教材并开辟了新的教学方法。2016年5月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我国第一本基于国情的《企业财税会计》教材。在《财务与会计》等专业学报和杂志发表研究论文100余篇。
葛长银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德成先生:50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北京农业工程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科研处常务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工程研究院院长,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畜牧机械分会理事、中国草学会理事、北京市农业工程学会理事,以及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等。
王德成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国强先生:61岁,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副处长、处长,深圳远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副局长级)、副董事长,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副总经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董事,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期在国家部委、央企负责行业管理和科技管理工作,负责主持60多项投资和并购项目,其中多项进入上市程序。其中,乐普医疗的成功重组、股改和首批创业板上市工作都是重要参与和主持者。曾担任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主要负责人;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李国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9,46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37%。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4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11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2014年3月26日,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14年4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4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向2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95,500股,授予价格为7.625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23日,公司总股本由764,643,334股增加至773,738,834股。
7、201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13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25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1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5月26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从773,738,834股减至773,418,434股。
9、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15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25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
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4年5月8日,截至2016年5月8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
(三)对标情况说明
公司第一期解锁考核对标企业20家,第一期解锁考核对标企业对标情况如下:
■
注:上表数据依据各上市公司年报统计得出。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可解锁日前一年度(2015年)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2013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0.37%,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3.58%),满足解锁条件。同时,可解锁日前一年度(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91%,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0.60%),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9,466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2.24%,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7%。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单位:股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余21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锁要求,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内办理解锁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我们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截至2016年5月8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2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该21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可按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
八、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工水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公司概述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拟出资5亿元人民币设立中工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工水务”)。公司以部分存量水务公司净资产作价出资,其余43,366万元人民币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中工水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股权。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拟出资5亿元人民币,以部分存量水务公司净资产作价出资,其余43,366万元人民币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拟作价投入的资产包括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1、股权投资
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57.12万元,负债总额为2,343.17万元,净资产为2,313.95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3.70万元,净利润57.04万元。
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3,875万元,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221.11万元,负债总额为5,900.58万元,净资产为4,320.53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7.85万元,净利润69.96万元。
公司拟将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定价依据作价注入中工水务有限公司。
2、现金出资
上述存量资产作价不足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计43,366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水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工国际持有100%的股份。
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自来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推广、技术中介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设立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战略为国内水务环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公司拟通过设立中工水务有限公司搭建一个独立的水务投资平台,打造中工国际的水务环保板块。设立中工水务有限公司可建立独立、专业的投资评估和决策机制,建立严格的风险管控体系,以保障公司投资业务的顺利推进。
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会可能导致水务、环保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中工水务有限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
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5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700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73,418,434股减少至773,137,73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73,418,434元变更为人民币773,137,734元;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因利润分配送股,总股本将由773,137,734股增加至927,765,28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73,137,734元变更为人民币927,765,280元。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开展上述业务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建设和运营等。
本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公司原营业执照、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原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2001年4月13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342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2001年5月2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000001003536;2006年8月1日变更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100001959144;2008年4月17日营业执照号变更为110000009591448。
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2001年4月13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342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2001年5月2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000001003536;2006年8月1日变更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100001959144;2008年4月17日营业执照号变更为110000009591448;2016年2月15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8321N。
(二)根据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3,418,434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7,765,280元。
2、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73,418,43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3,418,434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27,765,2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27,765,280股。
(三)根据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开展上述业务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建设和运营等。
(四)为进一步优化决策机制,提高运营效率,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五)为建立健全公司资本运营管理体系,优化资本运用效率,对《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修改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
2、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3、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
……
(六)为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主动性,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章程》中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至少一份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四、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罗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2)选举骆家马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选举赵立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福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葛长银先生为独立董事;
(2)选举王德成先生为独立董事;
(3)选举李国强先生为独立董事。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史辉先生为监事;
(2)选举王国星先生为监事;
(3)选举黄翠女士为监事。
上述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11、12、13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议案1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4、7、8、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以及2016年5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6年5月3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宁、徐倩
电话:010-82688653,82688405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11、12、13),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1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6年6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刊登的2016-017号公告。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截至2016年5月8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2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该21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2、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史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国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黄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监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史辉先生:53岁,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史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国星先生:46岁,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资产财务部主任,中国中元兴华工程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主任,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总裁助理、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主任。现任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总会计师、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
王国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翠女士:48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资产财务部部长,扬州捷迈锻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监事,本公司监事。
黄翠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15:30在公司十九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经过差额选举,选举黄建洲先生、刘佳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建洲先生:3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监事,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董事,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建洲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 25,388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佳丹女士:44岁,硕士,国际商务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业务员,北京凯姆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本公司战略规划部职员、工程管理部职员、成套工程三部业务员、成套工程九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俄语地区总代表。现任本公司成套工程九部总经理、监事。
刘佳丹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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